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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天津一级建造师考试科目

浏览次数:   更新时间:2014-07-30 14:44:03

  1、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

 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《建设工程经济》、《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》、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》和《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》4个科目。《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》科目分为:建筑工程、公路工程、铁路工程、民航机场工程、港口与航道工程、水利水电工程、市政公用工程、通信与广电工程、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10个专业类别,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。

 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,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;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。

  2、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(增报专业)科目及获得执业资格

 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增报专业考试只考《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》。该科目为建筑工程、公路工程、铁路工程、民航机场工程、港口与航道工程、水利水电工程、市政公用工程、通信与广电工程、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10个专业类别,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。

  考试成绩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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